入鲁返鲁政策有变!山东疾控发布重要提示
月4日晚山东省疾控中心发布的入鲁返鲁政策有重要调整 ,主要涉及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 、低风险区人员、涉疫地区人员等不同群体的防控措施。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所有入鲁返鲁和返乡人员请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谎报、漏报 、迟报旅行史、居住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 ,拒不配合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扰乱疫情防控秩序,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 ,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由此产生的费用自理 。同时,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在外省入鲁返鲁人员中检测发现的感染者明显增多,存在一定传播风险。为有效防止疫情蔓延 ,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 倡导非必要不前往高风险区和其他疫情严重地区,避免疫情传播与扩散风险 。
根据山东疾控近期防疫公众提示:对所有省外入鲁返鲁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抵达后进行“5天3检 ”,每次检测间隔24小时。推广“落地检”,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 ,不限制流动”的原则,抵达山东省后,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
外省返鲁有什么条件
省外入鲁返鲁人员 ,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立即进行“落地检 ”和“5天3检”(间隔24小时)。交通场站和高速公路省界服务区对跨省流动人员实行“自愿免费即采即走” 。自驾游人员应主动检测。
对于其他入鲁返鲁人员,请携带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包括核酸检测报告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 ”)或抵达目的地后进行核酸检测。同时 ,需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其他有关规定,确保个人和他人的健康安全 。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所有入鲁返鲁和返乡人员请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省外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来鲁,确需入(返)鲁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并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居)报备,纳入当地防控管理 。
根据最新规定,外省返鲁人员需要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没有阴性证明的人员需要在抵达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于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 ,要进行7天的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1天、第3天和第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所有省外入鲁返鲁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第1天和第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严格限制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 、区)人员入鲁返鲁,对从有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流出人员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山东省外地返乡人员最新规定
是的 ,山东省出台新规允许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城镇户口人员迁回乡下原籍。具体规定如下:政策依据: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通知》,明确提出“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等基本生活基础的进城落户人员回原籍经常居住的,可将户口迁回原籍” 。
疫情防控及健康管理政策:1月26日 ,山东省发布《冬春季入鲁返鲁和返乡人员疫情防控及健康管理通告》,东营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公布了各区询问电话,如牛庄镇指挥部:0546-8719190;六户镇指挥部:0546-8371087等,方便返乡人员询问。
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 ,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 ,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山东省带病返乡退伍军人优待标准自2024年8月1日起调整为每人每年不低于9828元,较此前增加378元。
法律分析:山东省定义的返乡范围包括县(含县级市)域、城市建成区以外的远郊区、城乡结合部 、城中村等农村疫情防控重点区域 。
对14天内来自无本土疫情省份的人员,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不能提供的,到住地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










